扛牢生態環境保護職責 昆明做好生態環境領域地方標準編制
為更好推進昆明市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定工作,近日,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處處長崔曉云一行至昆明市指導生態環境地方標準編制工作。
昆明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院長支國強從昆明市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定推進情況、存在問題、下步工作計劃等方面進行了匯報。
截至2021年底,昆明市共計發布了21項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包括水污染防治類4項、固體廢物污染防治類5項、大氣污染防治類1項,滇池保護治理類11項),其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發布了9項(3項污泥處理處置地方標準、5項污染物排放標準,1項水文-水質模型構建技術規程)。目前市生態環境局正在起草制定地方標準5項,其中預計今年發布實施2項,明年發布實施3項。
崔曉云指出:
昆明市在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定過程中要進一步梳理思路,地方標準充分與環境保護領域法律法規及生態環境保護治理行政管理工作相結合,積極探索昆明市生態環境地方標準應用研究。今后將繼續指導昆明市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定工作,支持、鼓勵昆明市積極開展省級生態環境地方標準制定工作。
昆明市生態環境局局長趙文表示:
要制定好昆明市生態環境地方標準五年規劃,積極開展標準制定需求分析,繼續積極開展地方標準的申報、制定工作,并探索標準應用研究,切實用好、打好生態環境地方標準這張“特色牌”,助推昆明市社會經濟高質量發展。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處二級調研員李建宏,昆明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四級調研員余昌來、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標準化處林瑞芳,市生態環境局副局長虎龍、科技交流合作處、市生態環境科學研究院有關負責人以及業務中心相關人員參加會議。